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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包含了以下内容:高利贷的断法•高利贷的惩罚•高利贷的种类•差价高利贷包含的事项•差价高利贷的断法•出售金块的断法•接受银行利息的断法•在有利息的银行存钱的断法•接受利息的断法•如何摆脱高利贷的钱•销售牲畜的断法•兑换与货币交易的断法

    高利贷

    ﴿ الربا ﴾

    ] 中文 – Chinese - صيني ]

    穆罕默德•本•伊布拉欣•本•阿布杜拉•艾勒图外洁利

    翻译:艾布阿布杜拉·艾哈默德·穆士奎

    校正:李清霞

    2010 - 1431

    ﴿ الربا ﴾

    « باللغة صينية »

    محمد بن إبراهيم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تويجري

    ترجمة: أحمد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صيني

    مراجعة: لي تشنغ شيآ

    2010 - 1431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F-钱财的规定分三种

    正义,慈善和不公平。

    正义就是销售,慈善就是施济,不公平就是高利贷等一切非法所得。

    F-非法交易的原则

    非法的交易建立在三件事情上:

    高利贷,不公正和欺骗。

    所有包含这其中任何一种的交易,都是被法律禁止的;除此之外的,都属于合法的,因为交易的原则是合法的,是允许的。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 ( ﯬ ﯭ ﯮ ﯯ ﯰ ﯱ ﯲ ﯳ ﯴ ﯵ ﯶ ﯷ ﯸ ﯹ ﯺﯻ ﯼ ﯽ ﯾ ﯿ ﰀ)]البقرة: 29[.

    [29]他已为你们创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后经营诸天,完成了七层天。他对于万物是全知的。】[①]

    F-高利贷:就是在两件事物的交易中所增加的利息。

    放高利贷的,要么是增加别的东西,要么是延迟加价。

    F-高利贷的断法

    Œ-高利贷属于大罪之一,它在所有的天启宗教信仰中都是被禁止的,因为在其中具有严重的伤害性。它是导致人们之间仇恨的因素,是通过抢劫穷人的钱财而增加财产的媒介。在其中还有不公正地对待需求者,富人控制穷人,关闭施济和行善之门,抹杀了人的怜悯之心。放高利贷者的心都是具备自私自利,贪婪,心胸狭窄,心硬和崇拜金钱的属性。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ﭧ ﭨ ﭩ ﭪ ﭫ ﭬ ﭭ ﭮ ﭯ ﭰ ﭱ ﭲ ﭳ ﭴ ﭵ ﭶ ﭷ ﭸ ﭹ ﭺ ﭻ ﭼ ﭽ ﭾ ﭿ ﮀ ﮁ ﮂ ﮃ) [البقرة: 275].

    【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奉到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得已往不咎,他的事归真主判决。再犯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②]

    -高利贷就是非法地侵吞别人的财产。放高利贷废弃了人们需要的获利,贸易和工业,放高利贷者不劳而获地增多自己的钱财,放弃造福于人们的贸易和利益。凡放高利贷最多者,其最终的结局都是最贫穷的。

    F-高利贷的惩罚

    高利贷属于最大的罪孽之一,的确,伟大的真主向放高利贷者和帮人放高利贷者宣战,而没有向其它的罪恶宣战:

    Œ-清高的真主说:

    1-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ﮥ ﮦ ﮧ ﮨ ﮩ ﮪ ﮫ ﮬ ﮭ ﮮ ﮯ ﮰ ﮱ ﯓ ﯔ ﯕ ﯖ ﯗ ﯘ ﯙ ﯚ ﯛ ﯜ ﯝ ﯞ ﯟ ﯠ ﯡ ﯢ ﯣ ﯤ ﯥ ﯦ) [البقرة:278-279].

    [278]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你们真是信士,那么,你们当敬畏真主,当放弃余欠的高利贷。[279]如果你们不遵从,那么,你们当知道真主及其使者将对你们宣战。如果你们悔罪,那么,你们得收回你们的资本,你们不致亏枉别人,你们也不致受亏枉。】[③]

    -贾比尔(愿主喜悦他)传述,他说:

    2- وعن جابر رضي الله عنه قال: لَعَ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آكِلَ الرِّبَا، وَمُوْكِلَـهُ وَكَاتِبَـهُ، وَشَاهِدَيْـهِ، وَقَالَ: هُـمْ سَوَاءٌ. أخرجه مسلم

    “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诅咒放高利贷者,委托放高利贷者,书写者和两个见证者。并说:‘他们一律同罪。’”[④]

    Ž-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他)的传述,先知(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3- وعن أبي هرير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عن النبي ﷺ قال: «اجْتَنِبُوا السَّبْعَ المُوبِقَاتِ» قَالُوا: يَا رَسُولَ الله، وَمَا هُنَّ؟ قَالَ: «الشِّرْكُ بِالله، وَالسِّحْرُ، وَقَتْلُ النَّفْسِ الَّتِي حَرَّمَ الله إلَّا بِالحَقِّ، وأكلُ الرِّبَا، وأكلُ مَالِ اليَتِيمِ، وَالتَّوَلِّي يَوْمَ الزَّحْفِ، وَقَذْفُ المُـحْصَنَاتِ المُؤْمِنَاتِ الغَافِلاتِ». متفق عليه

    “你们当远离七件大罪。”他们说:“主的使者啊!哪七件大罪呢?”使者说:“举伴真主,魔术,滥杀无辜,放高利贷,侵吞孤儿的财产,临阵脱逃,诽谤清廉贞节的女信士。”[⑤]

    F-高利贷的种类

    第一:延期高利贷,就是卖方针对拖延付款而向买方收取增加的费用。例如:借给某人一千现金,在一年之后要还给他一千一百。

    F-其中有反复地向负债者加债。例如:某人欠他的债务到某一限期,当到了期限时,他对负债者说:“你是还钱,还是加利?”如果负债者偿还了,那么,就没事了,否则,这个增加期限,那个增加利息,那么,负债者的债款就会重复加倍了。

    这就是蒙昧时期放高利贷的起源,伟大的真主禁止了这种行为,并要求宽容负债者。由于其极大的伤害性,所以,它也是高利贷中最危险的类型之一。

    在其中聚集了各种高利贷:延期高利贷,差价高利贷和借贷的高利贷。

    Œ-清高的真主说:

    1-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ﯨ ﯩ ﯪ ﯫ ﯬ ﯭ ﯮ ﯯ ﯰ ﯱ ﯲ ﯳ ﯴ ﯵ) [آل عمران:130].

    [130]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你们当敬畏真主,以便你们成功。】[⑥]

    -清高的真主说:

    2- و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ﯧ ﯨ ﯩ ﯪ ﯫ ﯬ ﯭ ﯮ ﯯ ﯰ ﯱ ﯲ ﯳ ﯴ ﯵ ﯶ ﯷ) [البقرة:280].

    [280]如果债务者是穷迫的,那么,你们应当待他到宽裕的时候;你们若把他所欠的债施舍给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⑦]

    F-其中有:每两物交易,两者在差价高利贷的原因方面是相同的,带有延迟兑现它俩,或兑现二者之一。如黄金兑换黄金,小麦兑换小麦等类似的交易;在这些种类中延迟的异类物交易也是同样。

    第二:差价高利贷,就是带有增加的货币兑换货币,或食物兑换食物的交易,这是被禁止的。在法律明文中确已禁止了六种物品。

    欧巴德图·本·刷密特的传述,他说: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عن عبادة بن الصامت قال: قال رسول الله ﷺ: «الذَّهَبُ بِالذَّهَبِ، وَالفِضَّةُ بِالفِضَّةِ، وَالبُرُّ بِالبُرِّ، وَالشَّعِيرُ بِالشَّعِيرِ، وَالتَّمْرُ بِالتَّمْرِ، وَالمِلْـحُ بِالمِلْـحِ، مِثْلاً بِمِثْلٍ، سَوَاءً بِسَوَاءٍ، يَداً بِيَدٍ، فَإذَا اخْتَلَفَتْ هَذِهِ الأَصْنَافُ فَبِيعُوا كَيْفَ شِئْتُـمْ إذَا كَانَ يَداً بِيَدٍ». أخرجه مسلم

    “黄金兑换黄金,白银兑换白银,小麦兑换小麦,大麦兑换大麦,椰枣兑换椰枣,盐兑换盐,一切相同的东西,都必须等量交换,当面交清。如果这些种类是不同的,只要当面交清,那么,你们可以任意地兑换。”[⑧]

    F-差价高利贷包含的事项

    根据这六种物品类推:黄金和白银(贵重物品),以及剩下的四种(容量与味道)或(重量与味道),所有符合它缘由的都属于差价高利贷。

    F-量器以麦地那的量器为准,秤以麦加人的秤为准。如果是两禁地内没有的,那么,就按照习惯而定。所有禁止差价高利贷的物品,也禁止延期高利贷。

    第三:贷款高利贷,就是说明某人借东西给别人,其条件是归还比其更好的,或条件是获得某种利益,例如:让他住在别人的家中一个月,这是非法的。但如果没有条件,贷款者自愿付出或增加某种利益,那是允许的,是能获得真主回赐的。

    F-差价高利贷的断法

    Œ-如果是带有利润的同种物品之间的交易,那么,禁止其中有差价与延期,例如:某人用黄金兑换黄金,小麦兑换小麦等类似它俩的,那么,这种交易的正确条件是要重量相等,当场兑现。因为两种交换物的种类和缘由是一致。

    -如果是两种物品之间的交易,两者在差价高利贷的缘由方面是相同的,但种类不同,那么,禁止延期,允许差价。例如:用金子兑换银子,或大麦兑换小麦等类似它俩的。如果当场兑现,当面交清,那么,允许这种有差价的交易。因为二者种类不同,缘由是一样的。

    Ž-如果是带有利润的两种物品之间的交易,两者的缘由是不相同的,那么,允许差价和延期。例如:用银子兑换食品,或用金子兑换食品等类似它俩的,那么,允许这种带有差价和延期的交易,因为两种交换物在种类和缘由各不相同。

    -如果是不带有利润的两种物品之间的交易,那么,允许有差价和延期。例如:用两峰骆驼兑换一峰骆驼,或用两件衣服兑换一件衣服等类似它俩的,允许有差价和延期。

    F-不允许用同类的两种物品进行兑换,除非二者的性质相同。不允许以干椰枣兑换新鲜椰枣,因为新鲜椰枣晒干后就会减少,那样就会产生被禁止的差价高利贷。

    F-出售金块的断法

    不允许以铸成的金块或银块进行同类之间的差价交易。因为铸造是来自于二者之一,但是他可以把自己的金块或银块兑换成现金,然后再买铸好的金块或银块。

    F-接受银行利息的断法

    当今银行根据贷款所收的利息就是被禁止的高利贷。银行针对存款所支付的利息也属于高利贷,因此,不允许任何人从中受益,但应摆脱它。

    F-在有利息的银行存钱的断法

    Œ-如果需要存款或转账时,穆斯林应该通过伊斯兰银行。如果没有伊斯兰银行,那么,允许他因为特需而把钱存入其它的银行,但不允许收取利息。在不违反伊斯兰法律的情况下,也允许通过其它的银行转账。

    -禁止穆斯林在任何收取或支付利息的银行或机构中工作,其工人所拿的钱属于非法的,是要受到惩罚的。

    F-接受利息的断法

    如果穆斯林把自己的钱存入有利息的银行中,然后银行给他利息的钱,他不应该接受之,因为那是非法的;也不允许他费用之;因为它属于肮脏所得的。真主是至洁的,他接受纯洁的。

    解决的办法:抛弃,不要接受他们给的利息。如果他们把此利息用到非法的事情,或用到与穆斯林的战争中,你并没有命令他们那样做,你也没有把钱给予他们,因为你没拥有它。

    吃利息属于大罪之一,真主已对获取利息者宣战,禁止给予和接受利息,无论是少,还是多,其结局永远都是毁灭,以及来自于真主及其使者的宣战,犹如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那样。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 (ﮥ ﮦ ﮧ ﮨ ﮩ ﮪ ﮫ ﮬ ﮭ ﮮ ﮯ ﮰ ﮱ ﯓ ﯔ ﯕ ﯖ ﯗ ﯘ ﯙ ﯚ ﯛ ﯜ ﯝ ﯞ ﯟ ﯠ ﯡ ﯢ ﯣ ﯤ ﯥ ﯦ)]البقرة:278-279[.

    [278]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你们真是信士,那么,你们当敬畏真主,当放弃余欠的高利贷。[279]如果你们不遵从,那么,你们当知道真主及其使者将对你们宣战。如果你们悔罪,那么,你们得收回你们的资本,你们不致亏枉别人,你们也不致受亏枉。】[⑨]

    F-如何摆脱高利贷的钱

    高利贷属于大罪之一,当真主施恩了放高利贷者,他就会向伟大的真主忏悔。如果在他跟前还有一些利息钱,而他想摆脱它,那么,对此不外乎两种情况:

    Œ-他还有放在别人那儿没有收回的高利贷,这时,他只能收回他的本钱,放弃增加的利息。

    -他跟前有已收取的利息钱,他没有把钱退还给其主人,他自己也不能使用,因为它属于肮脏所得的。但是他可以通过捐献方式来摆脱它,或者通过利益的工程来摆脱它,如安装路灯,重铺道路和建设浴室等。

    F-销售牲畜的断法

    在活着的牲畜中没有利息,所有的数量也是如此。

    允许以两峰骆驼,或三峰骆驼出售一峰骆驼。如果转成了被称量的或被估量的,那么,其中就渗入了高利贷。

    不允许用两公斤羊肉兑换一公斤羊肉,但允许用两公斤牛肉兑换一公斤羊肉,因为种类不同,如果发生了,应当场交清。

    F-允许为了收藏或获利而买黄金。如在黄金的价低时买来,等到涨价时再卖出去。

    F-兑换与货币交易的断法

    兑换:就是现款交易,无论是同一类型与否,也无论是黄金和白银,或现今流通的纸币,都是根据黄金和白银的断法而定,因为它俩都属于昂贵的。

    F-如果是同一类型的现金交易,如黄金兑换黄金;或纸币兑换,如沙币兑换沙币;或金属兑换金属,那么,必须数额相等,当面交清。

    F-如果不是同一类型的现金交易,如用银子兑换黄金,或美金兑换沙币,那么,允许数量方面有差价,但必须当面交清。

    F-如果双方在没有完全兑换,或兑换完一部分之前就离开了,那么,合同对已经兑换的有效。对没有兑换的无效。例如:拿一个金币去换十个银币,但只有五个银币,那么,半个金币的兑换有效,剩下的另半个寄存在卖方那里。

    [①]《黄牛章》第29节

    [②]《黄牛章》第275节

    [③]《黄牛章》第278-279节

    [④]《穆斯林圣训集》第1598段

    [⑤]《布哈里圣训集》第2766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89段

    [⑥]《伊姆兰家属章》第130节

    [⑦]《黄牛章》第280节

    [⑧]《穆斯林圣训集》第1587段

    [⑨]《黄牛章》第278-279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