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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单位公布了下列款项的开支:房租每月的最大限度就是(1500)英镑;水、电、气发票的数额是每月(200)英镑,用人单位支付合约当中登记的租金数额不超过1500英镑。我的问题是:如果我找到一个月租900英镑的房子,然后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业主承担支付水电费,但是这一条款没有记录在合约中。然后我们在合约中书写每月的租金为1200英镑,所以公司看到我租房合约中的房租是每月1200英镑。公司就在月底给我支付1200英镑的租金,以及200英镑的水电费。我从这个过程中获得了(200)英镑的水电津贴,实际上是房东支付了这一笔钱。如果我们在合约中说明这一点,我担心公司会停发水电费。我的这种做法的教法律例是什么?以前已经这样做过的人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