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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我的父亲和丈夫我想要离婚,他俩有权利强迫我与一个不喜欢的人结婚后一起生活吗?如果我因为与这个丈夫一起生活而陷入罪恶,谁要承担责任?如果女人不接受丈夫,她在丈夫叫她同房的时候可以拒绝吗?假如她同意,她的身体和心理因此而遭受折磨和痛苦,谁应该承担这个女人经历的痛苦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服从丈夫的教法律例是什么?我被迫和我的丈夫一起生活,我应该怎样与他交往?九年以来我俩生育了几个孩子,由于我遭遇的痛苦,我可以祈求真主使我摆脱我的丈夫,并且让我找到比他更好的人吗?如果真主让我进入乐园,我可以祈求真主让我不要与现在的这个丈夫一起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