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使用贷款的人合伙做生意的教法律例
和两个朋友创办了自己的项目,我们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足够的资金,最后我的两个朋友通过有息贷款投资这个项目,但我知道这件事是禁止的,不允许通过任何方式使用高利贷,所以我单方面结束项目,与他俩分道扬镳了。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假如他俩偿还了有息贷款之后要求我加入这个项目,合伙做生意,那时候我可以加入吗?从伊斯兰的角度怎样看待通过非法钱财创办的企业?
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预测到他俩将来会向我提出这个要求,我希望您能够阐明有关的教法律例,愿真主回赐您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