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牺牲足够一家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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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牺牲足够一家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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ضابط أهل البيت الذين تجزئ عنهم الأضحية الواحد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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مراجعة: فريق اللغة الصينية بموقع دار الإسلام
沙特利雅得莱布宣传指导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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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1435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一个牺牲足够一家人的准则
问:我是一名职员,我没有结婚,也没有和我的父亲
一起生活,我可以替我的父亲购买献祭的牺牲品
吗?或者我的父亲必须要用自己的钱宰牲吗?
我可以给父亲一些钱,帮他买献祭的牺牲品吗?
感谢真主,我现在有能力购买献祭的牺牲品。须
知我仍然是个单身汉,我必须要为自己宰牲吗?
这些问题是相互关联的,愿真主回赐你,使你在
为伊斯兰和穆斯林服务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答: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除了哈奈非学派之外的学者们一致认为:一个人的宰牲足够他和他的家人,这是大众圣行,证据就是辅士艾布·安优布(愿主喜悦之)传述的圣训:有人向艾布·安优布(愿主喜悦之)询问;“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时代里怎样宰牲?”他说:“一个人替自己和他的家人宰一个牺牲,他们自己食用,也给人施舍。后来人们互相比富,就成现在这种样子了。”《提尔密集圣训实录》(1505段)辑录,提尔密集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我们在本网站的(45916)和(96741)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相关的决议,敬请参阅。
第二:学者们对一个牺牲足够一家人的准则有所分歧,有四种主张:
第一种主张:他们要具备三个条件:宰牲的人为他们提供生活费、他们与他有亲属关系、他们与他一起居住,这是马力克学派的主张。 在马力克学派的著作《王冠和皇冠》(4 / 364)中说:“(要么与他一起居住、有亲戚关系、接受他提供的生活费,哪怕是自愿的捐赠也罢。)允许这样做的原因有三个:有亲属关系、一起居住和提供生活费。”
第二种主张:他们共同接受一个人提供的生活费,这是沙菲尔学派中一部分后辈学者的主张。
第三种主张:宰牲的人的所有亲戚,哪怕他没有为所有的人提供生活费也罢。
第四种主张:与想要宰牲的人一起居住的人,哪怕他们不是他的亲戚也罢,这是沙菲尔学派的后辈学者哈提卜·舍尔比尼、什哈布•热木里和托布拉维的主张,但是权威学者伊本·哈哲尔(愿主怜悯之)排除了这一种主张。
有人向什哈布·热木里(愿主怜悯之)询问:“一群人住在一个家里,他们没有亲戚关系,其中一个人的宰牲足以大家完成圣行吗?”
他回答:“是的,足以完成圣行,一部分后辈学者认为这种情况与一个人给大家提供生活费的情况相似。”《热木里法特瓦》(4 / 67)。
伊本·哈哲尔·海特米(愿主怜悯之)说:“有可能是他的亲戚中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他的家人)有可能是共同接受一个人提供的生活费的一群人,哪怕是自愿的捐赠也罢。
艾布•安优布(愿主喜悦之)说:“一个人替自己和他的家人宰一个牺牲,”有可能包括这两种意思。
它的表面意思有可能是:他们住在一个家里,共同使用家里的设施,哪怕他们没有亲戚关系也罢,一部分学者坚持这种主张,但它离题很远。”《需求者的珍宝》(9 / 345) 。
总而言之,如果大儿子与父亲分开了,居住在另一个独立的家里,教法规定他必须要为自己宰牲,不能代替父亲的宰牲,因为儿子现在不属于父亲的家人,而是一个独立家庭的主人。
如果儿子自愿把宰牲的钱财送给他的父亲,如果真主意欲,他会获得报酬,但他获得的是捐赠和施舍的报酬,而不是宰牲的报酬。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41766)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