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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包含以下的内容:婚姻的条件为两类:有效的条件, 无效的条件; 无效的条件包含废除婚约的与不废除婚约的。

    婚姻的条件

    [ 中文 – Chinese – صيني ]

    穆罕默德·本·伊布拉欣·本·阿布杜拉·艾勒图外洁利

    翻译:艾布阿布杜拉·艾哈默德·穆士奎

    校正: 李霞

    2011 - 1432

    ﴿ الشروط في النكاح ﴾

    « باللغة الصينية »

    محمد بن إبراهيم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تويجري

    ترجمة: أبو عبد الله أحمد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صيني

    مراجعة: لي تشنغ شيآ

    2011 - 1432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F-婚姻的条件为两类:

    第一类:有效的条件,例如:增加聘礼,或不允许把她赶出家门,或不允许他再聘娶其她的女子,或她必须是处女,或出身门第的条件。

    第二类:无效的条件,它分为两种:

    第一种:无效的条件废除婚约,其中包含:

    Œ-免交聘礼的换婚:

    就是某男子以免交聘礼的方式把自己的女儿,或姐妹,或他所监护的其他女子嫁给对方,对方也把他的女儿,或姐妹,或类似的嫁给他,这种婚姻属于无效的,属于非法的,无论其中有所谓的聘礼与否。

    F-如果发生了类似的这种婚姻,每个人都应毫无任何条件的重新订婚,以新的聘礼、新的婚约重新订婚,如上所述,另一方也是同样,不需要离婚。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他俩)的传述:

    عن ابن عمر رضي الله عنهما: أَ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نَـهَى عَنِ الشِّغَارِ. متفق عليه.

    主的使者禁止免交聘礼的换婚。[①]

    -解除禁令的婚姻:

    就是某男子与一位被休了三次的女子结婚,其条件是何时消除对她第一任丈夫的禁令时,何时与她离婚,或者是他的内心举意解除禁令,或者是双方在订婚前达成的协议。

    这种婚姻属于无效的,属于非法的,谁那样做了,谁就是受到诅咒的人,因为主的使者曾说:

    قال ﷺ: «لَعَنَ الله المُـحَلِّلَ وَالمُـحَلَّلَ لَـهُ». أخرجه أبو داود والترمذي.

    “真主诅咒解除禁令者,与为其解除禁令者。”[②]

    Ž-享受婚姻:

    就是某男子与某女子签订一天,或一周,或一个月,或一年,或更多,或更少的结婚合同,并给她交付聘礼,当合同结束时,他就离开她。

    这种婚姻属于无效的,属于非法的。因为它对妇女是有害的,把妇女当成了换手的商品;同样也伤害了孩子们,使他们居无定所,无法受到教育;这种婚姻只是为了解决欲望,没有生育,更无教育,它在伊斯兰初期被允许了一段时间,然后就被永远的禁止了。

    塞布尔特·艾勒朱海尼(愿主喜悦他)传述,主的使者说:

    عن سبرة الجهني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أ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ال: «يَا أَيُّـهَا النَّاسُ إنِّي قَدْ كُنْتُ أَذِنْتُ لَكُمْ فِي الاسْتِـمْتَاعِ مِنَ النِّسَاءِ، وَإنَّ الله قَدْ حَرَّمَ ذَلِكَ إلَى يَومِ القِيَامَةِ، فَمَنْ كَانَ عِنْدَهُ مِنْـهُنَّ شَيْءٌ فَلْيُـخَلِّ سَبِيْلَـهُ، وَلا تَأْخُذُوا مِـمَّا آتَيْتُـمُوهُنَّ شَيْئاً». أخرجه مسلم.

    “人们啊!我的确曾经允许你们享受妇女,但真主确已禁止了这种行为直到复生日,所以谁拥有享受的妇女,让他释放之,但你们不能拿回曾经给予她们的任何东西。”[③]

    F-谁娶了四位妻子,然后又与第五位订婚,那么,他的婚约是无效的,其婚姻也是无效的,必须立即结束它。

    F-穆斯林女子与非穆斯林男子结婚的断法:

    禁止穆斯林女子嫁给非穆斯林男子,无论他是有经典的人,或者是其他的人,因为她以自己的认主独一、信仰和贞节比他高贵,如果发生了类似的这种婚姻,那么,均属于无效的、非法的,必须立即结束它,因为非穆斯林没有监护男女穆斯林的权利。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ﭲ ﭳ ﭴ ﭵ ﭶ ﭷ ﭸ ﭹ ﭺ ﭻ ﭼ ﭽ ﭾ ﭿ ﮀ ﮁ ﮂ ﮃ ﮄ ﮅ ﮆ ﮇ ﮈ ﮉ ﮊ ﮋ ﮌ ﮍ) [البقرة/221].

    [221]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信道。已信道的奴婢,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妇女,即使她使你们爱慕她。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道。已信道的奴仆,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男人,即使他使你们爱慕他。这等人叫你们入火狱,真主却随意地叫你们入乐园,和得到赦宥。他为世人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他们觉悟。】[④]

    第二种:无效的条件不废除婚约,其中包含:

    Œ-如果在婚约中丈夫要求废除妇女的权利,如男方提出不给女方聘礼,或不给她生活费用,或分享给她比其他的妻子更少或更多的权利;或者是妻子提出丈夫应与其他的妻子离婚等条件,其婚姻有效,但条件无效。

    -如果丈夫的条件是她必须是一个穆斯林,后来发现她是一个有经典的人;或她必须是处女,后来发现她不是的;或者是隐瞒了不会废除婚姻的缺陷,如瞎子,哑巴等类似的,但后来发现与其所提的相反,婚姻有效,但他有废除婚姻的权利。

    Ž-如果他与一位自由的女子结了婚,后来发现她是女奴,如果她属于他合法的人,他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某女子与一位自由的男子结了婚,后来发现他是一个奴隶,她也有选择保留或废除婚姻的权利。

    [①]《布哈里圣训集》第5112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1415段

    [②]正确的圣训,《艾布达吾德圣训集》第2076段,原文出自《艾布达吾德圣训集》,《提勒秘日圣训集》第1119段

    [③]《穆斯林圣训集》第1406段

    [④]《黄牛章》第22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