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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她和丈夫在一次事故中一起去世了,她俩结婚仅5个月左右,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但他有第一个妻子、儿子和女儿,他去世的时候,她们依旧与他一起生活。 我的问题是:我的亲戚也就是第二任妻子,谁可以继承她?她的遗产局限在哪些方面?现在已经亡故的丈夫在婚礼上交给她的黄金属于谁的权利呢?她自己继承或者丈夫的继承人继承?或者两者一起继承?如何分配遗产?须知他有几个儿子和女儿,还有父亲和几个兄弟,而她只有一位母亲、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 在缔结婚约的时候商议好的聘金尚未交清,有一部分仍然是拖欠的,丈夫的家人应该交给她的继承人吗?或者她和他们都没有权利了? 她有丈夫为了当作新房而为她租的房子、床和家具,家具和床属于谁? 他有一所属于他的房子,由他的第一个妻子和孩子们居住,我的亲戚有权继承它以及丈夫留下的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