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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肥皂洗手是可嘉的行为吗?

用肥皂洗手是可嘉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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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هل يستحب غسل اليدين بالصابو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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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1436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用肥皂洗手是可嘉的行为吗?

问:先知(愿主福安之)提醒我们要小心细菌吗?他

曾经使用肥皂和莲花纤维吗?今天的医生告诉

我们要经常洗手,并使用肥皂和水,先知(愿主

福安之)时代的肥皂与我们今天的肥皂不一样,

我们要遵循现代的预防方法吗?或者只用水洗

一洗就可以了,就像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时

代那样?如果病菌令人不安,我们必须要遵循医

生对我们的忠告,我们可以用现在的莲花纤维或

氢氧化钾代替先知(愿主福安之)时代的肥皂吗?如果我们在所有的事情中跟随先知(愿主福安之),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报酬吗?比如不用氢氧化钾洗手,而用肥皂和水,在我们有很多衣服的情况中也不要改变。

答: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伊斯兰教法是灵活的,富有弹性的,建立在总原则和完整的基础之上的,规范人类的行为,同时给他们很大的空间,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所以在各种“习惯”和纯粹的世俗行为中对人们没有限制,反而让他们根据自己的爱好、利益和益处自由支配行为,条件就是那些“习惯”不能违背《古兰经》和圣训的明文,这就是教法学家和教义学家一致决定的原则:从根本上来说,所有的习惯都是允许的和宽恕的。

根据这一点,穆斯林可以利用现代的发明或者发现,如汽车、飞机和电、清洁身体的各种清洁剂或者现代服饰。

穆斯林不必重新去骑乘骆驼或者使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时代里使用的清洁剂,因为这些只是习惯,不是宗教功修,只有在宗教功修中必须要遵循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行为。

先知(愿主福安之)鼓励穆斯林要清洁和保持健康,使用在他的时代里存在的各种清洁剂和东西,如果有新的东西出现了,能够达到同样的目的(即清洁和保持健康),而且对人体没有危害,穆斯林就可以使用这些东西,并从中受益。

在我们的宗教中有很多立法说明伊斯兰教注重清洁,身体、衣服和地方都要清洁,小净足以证明这这一点,其中包括洗手、漱口、呛鼻和洗脸,洗小净是礼拜正确有效的条件,而礼拜是伊斯兰教的支柱。

在用水清洁的同时使用清洁剂的现象在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时代里并不多见,当时缺乏各种清洁剂,同时水也很缺乏。

尽管如此,正确的圣训中有使用“酸枣树”的树叶进行清洁的记载,那是为了更多的清洁,比如清洗亡人的尸体,来月经的女人清洁身体,异教徒信仰伊斯兰教之后清洗身体,一部分教法学家提到了在清洁和沐浴的时候使用“厚岸草”“厚岸草”就是生长在沙质土壤中藜科树木,可以用它或它的灰清洗衣服和手。《中级词典》(1 / 19)。至于“酸枣树”的树叶(斯德尔),则是一种植物,果实为酸枣,树叶可以当作清洁剂使用。敬请参阅《阿拉伯语大辞典》(4 / 354)

辅士乌姆·阿蒂娅(愿主喜悦之)说: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进来了,我们正在给他已去世的女儿洗大净。他说:“你们洗她三遍或五遍,如果有必要,可以多洗几遍。你们给她洗缔结时可以使用清水和“酸枣树”的树叶,最后一遍用上樟脑。你们洗完后通知我一下。”我们洗完后就通知了使者(愿主福安之),他就把自己的一件衣服给我们说:“你们给她穿上。”《布哈里圣训实录》(1253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939段)辑录。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这段圣训说明使用“酸枣树”的树叶清洗亡人的尸体是可嘉的行为(穆斯太罕布)。”《穆斯林圣训实录之解释》(7 / 3)。

盖斯·本·阿随姆(愿主喜悦之)传述:他信仰了伊斯兰教,先知(愿主福安之)命令他用水和“酸枣树”的树叶洗大净。《提尔密集圣训实录》(605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提尔密集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众所周知,在洗大净的时候使用“酸枣树”的树叶不是为了功修,而是随着不同时间和地点变化的习惯之一,谁如果使用与“酸枣树”的树叶效果一样的任何清洁剂,则已经实践了圣行,完成了先知(愿主福安之)命令使用“酸枣树”的树叶洗大净的目的。

我们在本网站的许多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先知(愿主福安之)的一部分行为是符合人性的习惯行为,仿效类似的习惯行为不是可嘉的行为(穆斯太罕布),无法获得更大的报酬,只有在履行宗教功修或者与之相关的圣行的时候才会获得报酬。

谢赫穆罕默德·艾施格尔(愿主怜悯之)说:“这些习惯行为的教法律例就是允许的,但在两种情况下例外:

第一种情况:如果使者命令或者鼓励穆斯林履行类似的行为,那么它就会变成教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种情况:如果出现与教法有联系的行为:比如把亡人的脸转向天房的方向,很明显,这是与教法有联系的行为。”《使者的行为》(1 / 237)。敬请参阅(69822)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至于你提到自己拥有很多衣服,在与衣食住行有关的事物中对穆斯林的要求就是,不要超出需要的程度和范围,只要拥有足够自己需要的服装、家具和床铺就可以了,如果超出需要的程度,则是教法贬低的过分(浪费行为),真主说:“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

赛尔迪(愿主怜悯之)说:“过分就是浪费,超出了需要的程度,贪吃更多的食物而对身体造成危害;在衣食住行中讲究奢侈和豪华,超越合法的限度,进入非法的界限。

“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真主对挥霍浪费的行为深恶痛绝,因为浪费和过分会给人的身体和生活带来伤害,甚至导致他无法承担必须要付出的费用。真主在这节经文中命令穆斯林可以适当的吃喝,禁止在吃喝中铺张浪费。”《赛尔迪经注》(第311页)。

《伊本·马哲圣训实录》(3605段辑录:)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可以吃,可以喝,可以施舍、可以穿戴,但是不要浪费和高傲自大。”谢赫艾利巴尼在《伊本·马哲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