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离婚之后她必须要接续丈夫的亲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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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离婚之后她必须要接续丈夫的亲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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هل يجب عليها صلة أقارب زوجها حتى بعد الطلا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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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1436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甚至在离婚之后她必须要接续丈夫的亲戚吗?
问:我离婚有一段时间了,我现在想知道前夫家中的
孩子仍然是我的家庭的一部分吗?我要像亲戚
那样对待我丈夫的侄儿们吗?尽管我不再是他
们的嫂子,我必须要和丈夫的兄弟姐妹保持近亲
的骨肉关系吗?
答: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接续骨肉只是针对父亲和母亲方面的血亲,而不是姻亲;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希望您能够给我详细的解释接续骨肉,是不是包括妻子和丈夫的家人?谁是骨肉至亲?”
谢赫回答:“骨肉至亲就是母亲和父亲方面的亲戚,父亲、母亲、爷爷和奶奶是骨肉至亲;儿子和孙子、以及女儿的孩子都是骨肉至亲;兄弟姐妹和他们的孩子都是骨肉至亲;叔叔、姑姑、舅舅和姨妈以及他们的孩子都是骨肉至亲。
至于妻子的亲戚,则都是姻亲,而不是血亲,不是骨肉至亲;丈夫的亲戚对妻子而言也是姻亲,而不是血亲,不是骨肉至亲。”
摘自谢赫的网站:http://www.ibnbaz.org.sa/mat/9326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一般的人都把血亲或者骨肉至亲理解为妻子和丈夫的亲戚,有的人说:这些是我的血亲或者骨肉至亲,因为我娶了他们的人。从语言和教法来说,这是错误的,因为血亲和骨肉至亲都是来自母亲和父亲父母方面的亲戚;至于夫妻的亲戚,都被称为“姻亲”,而不是“血亲”,真主说:“他就是用精水创造人,使人成为血亲和姻亲的。你的主是全能的。”(25:54)。真主以血亲和姻亲把人类互相联系在一起。”
伊本•欧赛米尼所著的《道路之光法太瓦》( 11 / 6 )
哪怕人们之间没有血亲或者姻亲的关系,也不妨碍人们和睦相处、互相善待、互相探望、友好往来、缔结深厚的友情。
离婚之后可以继续在姻亲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这实际上属于高尚的道德和高贵的品质,因为穆斯林就是穆斯林的弟兄。
但是要切记:在青春期的小伙子的面前必须要戴面纱,这是教法所要求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教法百科全书》( 17 / 7 )中说:“女人在懂得羞体的青少年的面前必须要戴面纱;如果年幼无知,不知道羞体之事,则可以在他们的面前显露首饰,因为真主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她们的弟兄的儿子,或她们的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足,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信士们啊!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24:31)
在小孩子的面前不需要戴面纱的理由就是他们不知道与女人有关的事情,也不注重这一方面的事情,小孩子的性欲和成长因人而异。”
伊本•欧赛米尼所著的《道路之光法太瓦》( 11 / 500)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