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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57岁,她去麦加朝觐,打算履行享受朝,她在伊斯兰历十二月第八日完成了副朝,她剪短了头发,但是她没有重新受戒,因为她不知道这件事情,然后她完成了朝觐的所有仪式,并且宰牲了,她必须要交纳罚赎吗?

    فتوى 教法判例

    她完成了副朝,然后随众人一起去米纳山,并完成了朝觐的所有仪式,但是没有为正朝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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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فرغت من عمرتها وذهبت مع الناس إلى منى وأكملت المناسك دون أن تحرم بالح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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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 1435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她完成了副朝,然后随众人一起去米纳山,并完成了朝觐的所有仪式,但是没有为正朝受戒

    问:我的母亲57岁,她去麦加朝觐,打算履行享受

    朝,她在伊斯兰历十二月第八日完成了副朝,她

    剪短了头发,但是她没有重新受戒,因为她不知

    道这件事情,然后她完成了朝觐的所有仪式,并

    且宰牲了,她必须要交纳罚赎吗?

    答: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履行享受朝的人如果从副朝中开戒了,随后正朝的时间到了,他就要为正朝受戒,受戒就是举意进入朝觐的仪式,举意的地方是心灵,把举意说出口不是条件,也不是可嘉的行为(穆斯泰罕布),同样,洗大净和搞卫生也不是条件,但是在受戒的时候洗大净是最优越的做法。

    女人穿着她平常的衣服受戒,不必穿特定的衣服。

    如果你的意思她没有洗大净、或者没有把举意说出口、或者没有念“应召词"、或者没有穿专门的衣服,这些都无妨。

    她和众人一起前往米纳山,然后到阿拉法特山,完成了朝觐的所有仪式,没有触犯禁止的事项,这一切都说明她有朝觐的举意。

    有人向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女人不知道朝觐的三个仪式,也不知道朝觐的举意,她朝觐五次,她在伊斯兰历十二月第八日(泰尔维叶)朝觐,随着众人一起去阿尔法特山和穆兹代里法,在打石场投掷石子,她对三个仪式没有特定的举意,她在这些年履行的朝觐是正确的吗?"

    他回答说:“显而易见,她的朝觐是正确的,因为她的行为好像在说:“我按照众人受戒的样子受戒。"按照某人受戒的样子受戒是教法允许的;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在履行辞朝的时候,阿里·本·阿卜杜·穆团里布(愿主喜悦之)和艾布·穆萨·艾什阿里(愿主喜悦之)从也门来了,先知(愿主福安之)问阿里:“你们怎样受戒了?"阿里说:“我按照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受戒的样子受戒了。" 他说:“我带着献祭的牲。"所以他把朝觐转为连朝;至于艾布·穆萨·艾什阿里,他说他也按照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受戒的样子受戒了,但他没有带着献祭的牲,所以先知(愿主福安之)命令他把朝觐转为副朝,因为享受朝优越于连朝。

    我认为这个女人肯定按照众人受戒的样子受戒了,她的行为告诉我们:“众人的道路就是我的道路"。但是一个人如果想履行宗教功修,无论是朝觐、封斋或者施舍等,他必须要提前学习必要的常识,至于在事后才问它的教法律例是什么,这是亡羊补牢的行为。"《伊本·欧塞米尼法特瓦全集》(22 / 22)。

    显而易见,这个女人的朝觐是正确的,她没有任何罪责。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