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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包含了以下内容:遗嘱的定义•遗嘱合法性的哲理•遗嘱的断法•嘱托施舍钱财的数额•嘱托处理遗产的条件•有效的遗嘱•遗嘱和捐赠之间的区别•遗嘱的形式•有权立遗嘱的人•遗嘱的对象•更改遗嘱的断法•违法遗嘱的断法•论遗嘱的时间•遗产承受人处理的断法•接受遗嘱的时间•遗嘱的明文•无效的遗嘱。

    遗嘱

    ﴿ الوصية ﴾

    ] 中文 – Chinese - صيني ]

    穆罕默德•本•伊布拉欣•本•阿布杜拉•艾勒图外洁利

    翻译:艾布阿布杜拉·艾哈默德·穆士奎

    校正:李清霞

    2010 - 1431

    ﴿ الوصية ﴾

    « باللغة صينية »

    محمد بن إبراهيم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تويجري

    ترجمة: أحمد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صيني

    مراجعة: لي تشنغ شيآ

    2010 - 1431

    F-遗嘱:就是某人命令他人在自己死后处理或捐献财产的嘱托。

    F-遗嘱合法性的哲理

    伟大的真主通过自己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规定了遗嘱,以此慈爱和怜悯自己的众仆人。穆斯林在归真之前可以从自己的财产中规定一份作为慈善的份额,在他即将与工作分别之际,把遗产中的一份作为行善施舍给穷人和需求者,回赐和报酬归于遗嘱者。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ﯝ ﯞ ﯟ ﯠ ﯡ ﯢ ﯣ ﯤ ﯥ ﯦ ﯧ ﯨ ﯩ ﯪ ﯫ ﯬ ﯭ ﯮ) [البقرة: 180].

    [180]你们当中,若有人在临死的时候,还有遗产,那么,应当为双亲和至亲而秉公遗嘱,这已成你们的定制,这是敬畏者应尽的义务。】[①]

    F-遗嘱的断法

    Œ-对于那些拥有很多财产,而其继承者又不是贫穷者的人,遗嘱属于嘉行;他可嘱托把自己的财产施舍一份,但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的遗产,把财产用于各种慈善事业,以便在他死后能得到施舍的回赐。

    -对于亏欠真主的,或欠别人债的人,都必须留下遗嘱;或他跟前有别人的寄托物,那么,他应写明寄托物,并阐明其属性,以免丧失了别人的权利;或者是他遗留下很多的财产,他应嘱托把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财产给予没有继承权的一些近亲。

    Ž-非法的遗嘱,如把财产遗赠给他的某一继承人,如他的大儿子,或他的妻子,而不给其他继承人。

    F-嘱托施舍钱财的数额

    对于有继承人的嘱托者,如果他留下的有遗产——就是习惯上留下很多的财产,按照圣行,他可以嘱托把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遗产施舍出去,五分之一最好。

    允许嘱托者把三分之一的遗产给予没有继承权的一些近亲;对于贫穷的人嘱托他有需求的继承人施舍是受憎恶的;允许没有继承人的嘱托者施舍自己的全部财产。

    不允许有继承人的嘱托者把超过三分之一的财产施舍给外人,也不允许他嘱托给予某一继承人。

    如果父母与兄弟等人尚且健在时,允许把财产遗赠给他们用于朝觐或宰牲,因为这属于行善,为了获得回赐而善待他们,不属于旨在让其拥有的遗嘱。

    F-嘱托处理遗产的条件

    受托处理遗产的人应是理智健全的,有辨别能力的穆斯林,以便他能很好的处理受托之事,不论是男性或者是女性。

    F-有效的遗嘱

    理智成熟的成年人,或智力健全的儿童,或挥霍钱财者等所立的遗嘱均有效,不论是男性或者是女性。

    F-遗嘱和捐赠之间的区别

    遗嘱:就是在死后通过捐出的路径把自己的财产给予别人。

    捐赠:就是在活着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财产给予别人。这两种对于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都是有效的。

    最好是在活着的时候为了行善而捐赠,因为活着时的施舍和捐赠比遗嘱更好。

    F-遗嘱的形式

    所有通过嘱托者的遗言或遗书而立的遗嘱均有效,为了避免纠纷,写下遗嘱并找人见证是可嘉的方法。

    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他俩)的传述,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عن ابن عمر رضي الله عنهما أ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ال: «مَا حَقُّ امْرِئٍ مُسْلِـمٍ لَـهُ شَيْءٌ يُوْصـِي فِيه ِ، يَبِيتُ لَيْلَتـَيْنِ إلَّا وَوَصِيَّتُـهُ مَكْتُوبَةٌ عِنْدَهُ». متفق عليه.

    “任何一位有作遗嘱财物的穆斯林,如果他能安度两夜,都必须写下遗嘱。”[②]

    F-允许重写遗书,减少或增加遗产;如果遗嘱人死亡了,那么,遗嘱已成定局,不允许改动。

    F-有权立遗嘱的人

    把遗物捐赠给允许拥有它的指定的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均有效;一切有益的都是允许的,遗赠给清真寺,或建桥,或学校等均有效。

    F-遗嘱的对象

    Œ-遗嘱是通过众所周知的行为处理善后事宜,如他的女儿要结婚,或照看他的小孩子们,或把他三分之一的遗产分散出去,这属于嘉行,并能够根据接近真主的程度而获得报赏。

    -遗嘱捐赠的是钱,如嘱托把自己五分之一的遗产给穷人,或学者,或为主道奋斗的人,或建造清真寺,或挖井供人饮水等慈善事业。

    F-把遗产捐给不继承遗产的父母,或不继承遗产的贫穷的亲戚都是可嘉的行为,因为这对于他们有施舍和联系近亲的回赐。

    F-更改遗嘱的断法

    应该立合法的遗嘱,如果立遗嘱的人有意伤害继承人,那么,应当禁止他,因为他是一个犯罪的人。

    禁止受遗赠人或其他的人更改公正的遗书。按照圣行,知道遗嘱中有偏袒或犯罪的人要忠告立遗嘱人,应当最好、最公正的立遗嘱,阻止他的虐待和不义,如果他没有应答时,那么,他可以在继承人之间进行调整,以便达成公正和互谅互让,使死者脱离不义的行为。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ﯯ ﯰ ﯱ ﯲ ﯳ ﯴ ﯵ ﯶ ﯷ ﯸ ﯹ ﯺ ﯻ ﯼ ﯽ ﯾ ﭑ ﭒ ﭓ ﭔ ﭕ ﭖ ﭗ ﭘ ﭙ ﭚ ﭛ ﭜ ﭝ ﭞ ﭟ ﭠ ﭡ ﭢ) [البقرة: 181-182].

    [181]既闻遗嘱之后,谁将遗嘱加以更改,谁负更改的罪过。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182]若恐遗嘱者偏私或枉法,而为其亲属调解,那是毫无罪过的。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③]

    F-违法遗嘱的断法

    违法的遗嘱是不允许的,也是无效的,如把遗产捐赠建造基督教堂,或娱乐与嬉戏的场所,或卖淫与唱歌的地方,或修建陵墓,不论立遗嘱的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都是不允许的,嘱托者确是犯罪的人,他要承担所有因他而迷误或堕落者的罪行。

    F-论遗嘱的时间

    论遗嘱的有效与否要根据死亡的情况而定。

    假如某人嘱托把遗产给予某继承人,然后在他死亡的时候继承人变成了非继承人,如弟兄因新生的儿子而被剥夺了继承权,那么,要根据死亡的情况来确定遗嘱的有效性,因为遗产由遗嘱归属人转变为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假如他嘱托把遗产给予非继承者了,然后在他死亡的时候非继承人变成了继承人,如某人在立遗嘱时儿子健在,而他却把遗产遗赠给了他的弟兄,然后他的儿子去世了,如果其余的继承人不允许,那么,遗嘱无效。

    F-如果某人去世了,首先用他的遗产替其偿还债务,然后是遗嘱,最后才是继承。

    F-遗产承受人处理的断法

    允许遗产承受人是一人或多人,如果遗产承受人有很多,为每个人都限定了专职,那么,他只对他专权内的合法有效;如果他把某件事情嘱托给两个遗产承受人了,如保护他的子女或财产的问题,那么,其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单独处理。

    F-接受遗嘱的时间

    遗产承受人在立遗嘱的人生前,或死后接受遗嘱都有效,如果他在立遗嘱的人死前或死后都不接受遗嘱,那么,由于他拒绝接受而丧失了权利。

    F-如果立遗嘱的人嘱托说:“我把类似我儿子或某继承人的份额遗赠给某人”,那么,在分发遗产时,某人就享有类似他的份额;如果他嘱托把一部分遗产,或继承人的份额遗赠给别人,那么,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给予他。

    F-如果一个人死在某个没有法官,也没有继承人的地方,如旷野或荒地,那么,允许他身边那些穆斯林没收他的遗产,并以实现利益而处理之。

    F-遗嘱的明文

    如果愿意,可以在遗嘱中写上如同艾奈斯·本·马力克(愿主喜悦他)所传述的那样,他说:他们曾在遗书中写道:

    عن أنس بن مالك رضي الله عنه قال: كانوا يكتبون في صدور وصاياهم: هذا ما أوصى به فلان ابن فلان، أوصى أنه يشهد أن لا إله إلا الله وحده لا شريك له، وأن محمداً عبده ورسوله، وأن الساعة آتية لا ريب فيها، وأن الله يبعث مَنْ في القبور، وأوصَى مَنْ ترك بعده من أهله أن يتقوا الله حق تقاته، وأن يصلحوا ذات بينهم، ويطيعوا الله ورسوله إن كانوا مؤمنين، وأوصاهم بما وصى به إبراهيم بنيه ويعقوب: (ﮫ ﮬ ﮭ ﮮ ﮯ ﮰ ﮱ ﯓ ﯔ ﯕ ﯖ ﯗ) . أخرجه البيهقي والدارقطني

    这是委托某人·本·某人为遗产监护人,嘱咐他作证:“除了独一无二的真主,绝无真正应受崇拜者;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见证复生日将毫无疑问地来临,真主复生所有坟墓里的亡人,嘱咐他之后所有的家人应当真正的敬畏真主,应该调停他们之间的纷争,应当服从真主及其使者,如果你们是信士,并以伊布拉欣和叶阿古柏都曾嘱咐自己的儿子的遗言嘱咐他们:【[132]伊布拉欣和叶阿古柏都曾以此嘱咐自己的儿子说:“我的儿子们啊!真主确已为你们拣选了这个宗教,所以你们只有成为顺从的人,才可以死去。”】然后再提出他想遗赠的遗物。”[④]

    F-无效的遗嘱

    遗嘱无效的包含以下事项:

    Œ-受托处理遗产的人精神失常了。

    -遗物损坏了。

    Ž-嘱托者重新立遗嘱了。

    -受托处理遗产的人拒绝接收了。

    -受托处理遗产的人在嘱托者之前去世了。

    ‘-受托处理遗产的人杀了嘱托者。

    ’-遗嘱的期限结束了,或限定执行遗嘱的工作结束了。

    [①]《黄牛章》第180节

    [②]《布哈里圣训集》第2738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1627段

    [③]《黄牛章》第181-182节

    [④]《黄牛章》第132节,正确的圣训,《白依哈给圣训集》第12463段,《达尔古图尼圣训集》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