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勿
将此内容翻译为:
著作
Full Description
伊拉勿
[ 中文 – Chinese – صيني ]
穆罕默德·本·伊布拉欣·本·阿布杜拉·艾勒图外洁利
翻译:艾布阿布杜拉·艾哈默德·穆士奎
校正: 李霞
2011 - 1432
﴿ الإيلاء ﴾
« باللغة الصينية »
محمد بن إبراهيم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تويجري
ترجمة: أبو عبد الله أحمد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صيني
مراجعة: لي تشنغ شيآ
2011 - 1432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F-伊拉勿:就是有能力性交的丈夫以伟大真主的尊名,或以他的某一美名,或某一属性发誓,永远或四个月以上不与自己的妻子房事。
F-允许伊拉勿的哲理:
伊拉勿是为了教育那些执拗的、违背丈夫的妻子们,根据需要允许伊拉勿,它的期限为四个月,或少于四个月;超过四个月属于非法的,不义的和暴虐的,因为他发誓放弃自己的责任。
F-确定伊拉勿期限的哲理:
蒙昧时代的男子,如果他不喜欢他的妻子,也不想让别人与她结婚,他就发誓永远、或一年、或两年不碰他的妻子,目的是为了伤害她,然后把她挂在那里,她就不是妻子,也不是离了婚的人。伟大全能的真主为制止这种暴虐的行为而规定了限度,规定伊拉勿为四个月,超过四个月则无效,以此消除对妇女的伤害。
F-伊拉勿的形式:
如果他发誓永远或四个月以上不与自己的妻子性交,那么,他就成了担负责的人;如果他在四个月内与她性交了,那么,伊拉勿就结束了,他必须交纳发誓的罚赎(供给十个穷人吃饭,或穿衣,或释放一个奴隶,如果他没有能力,那么,他当封三天的斋)。如果四个月过去了,他都没有与她性交,那么,妻子可以要求他性交,如果他与她性交了,除了发誓的罚赎外,他不需要交纳任何东西。
如果他拒绝与她性交,那么,妻子可以要求与他离婚;如果他拒绝离婚,那么,法官应判他离婚一次,以阻止对妻子的伤害。但如果他不与妻子性交是为了伤害她,即使法官没有判他离婚,我们也应当要求他离婚。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ﭡ ﭢ ﭣ ﭤ ﭥ ﭦ ﭧ ﭨ ﭩ ﭪ ﭫ ﭬ ﭭ ﭮ ﭯ ﭰ ﭱ ﭲ ﭳ ﭴ ﭵ ﭶ ﭷ) [البقرة /226-227].
【[226]盟誓不与妻子同房的人,当期待四个月;如果他们回心转意,那么,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27]如果他们决心休妻,那么,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①]
[①]《黄牛章》第226-22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