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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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种类
﴿ أقسام القتل ﴾
] 中文 – Chinese - صيني ]
穆罕默德•本•伊布拉欣•本•阿布杜拉•艾勒图外洁利
翻译:艾布阿布杜拉·艾哈默德·穆士奎
校正:李清霞
2010 - 1431
﴿ أقسام القتل ﴾
« باللغة صينية »
محمد بن إبراهيم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تويجري
ترجمة: أحمد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صيني
مراجعة: لي تشنغ شيآ
2010 - 1431
杀人分为三种:
1.故意杀人 2.过失杀人 3.误杀。
1-故意杀人
F-故意杀人:罪犯故意用可以致人死亡的东西杀死他所知道的无辜生命。
F-故意杀人的断法
故意杀人属于在举伴真主之后最大的罪恶之一,信士一直都在信仰的保护之中,除非是他侵害了无辜的生命。
杀人罪是一种在今后两世都应受到惩罚的大罪。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ﮓ ﮔ ﮕ ﮖ ﮗ ﮘ ﮙ ﮚ ﮛ ﮜ ﮝ ﮞ ﮟ ﮠ ﮡ ﮢ ﮣ) [النساء: 93].
【[93]谁故意杀害一个信士,谁要受火狱的报酬,而永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谴怒和弃绝,真主已为他预备重大的刑罚。】[①]
F-故意杀人的形式
故意杀人有很多的形式,其中包括:
-用凶器造成人身伤害,如刀,短矛和枪等等,然后受害者因此而死亡。
-以重物击伤他人,如巨大的石头,或一大棒子,或用汽车轧他,或推倒墙砸他等等,然后受害者因此而死亡。
-把人抛弃到无法摆脱它的地方,如把人丢进水里淹死,或抛到火中烧死,或把人监禁起来,阻止他吃喝,然后受害者因此而死亡。
-用绳子或以其它的东西勒人,或者是堵住嘴巴,然后致其死亡。
-把人丢入猎捕狮子等野兽的陷阱中,或者是让蛇或狗咬人,然后致其死亡。
-在饮者不知道的情况下放毒,然后致其死亡。
-用通常可以致命的巫术杀人。
-两名男子见证他需要接受死刑,直至他被处死,然后他俩又说:我们是故意杀他的;或者否认证据,然后致其死亡等形式。
F-对故意杀人必须执行的事项
故意杀人必须接受惩戒,那就是处决凶手,受害者家属有权要求凶手以命抵命,或交纳血金,或原谅。实现利益才是最好的。
-清高的真主说:
1-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 ﯵ ﯶ ﯷ ﯸ ﯹ) [البقرة: 237].
【宽免是更近于敬畏的。】[②]
-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2- وعن أبي هرير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أ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ال: «.. وَمَنْ قُتِلَ لَـهُ قَتِيلٌ فَهُوَ بِخَيْرِ النَّظَرَيْنِ إمَّا أَنْ يُفْدَى، وَإمَّا أَنْ يُـقْتَلَ» متفق عليه.
“……受害者的家属有两种选择:要么接纳血金,要么以命抵命。"[③]
-艾布胡莱赖(愿真主喜悦他)的传述,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3- وعن أبي هريرة t ع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ال: « مَا نَقَصَتْ صَدَقَةٌ مِنْ مَالٍ وَمَا زَادَ الله عَبْدًا بِعَفْوٍ إِلَّا عِزًّا، وَمَا تَوَاضَعَ أَحَدٌ للهِ إِلَّا رَفَعَهُ الله » أخرجه مسلم
“施舍不会减少财产,真主以宽恕增加仆人的高贵,凡为真主而谦逊者,真主必升高他的品级。"[④]
F-杀人偿命的条款
杀人偿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保护的人被杀,受保护的人分为四种:穆斯林,财产与信仰受到保护的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同盟者,寻求保护者。
如果穆斯林杀的是一个战士,或叛教者,或已婚的淫乱者,那么,不需要偿命,也不需要交纳血金。但可以量刑处罚,因为他自作主张已经越权。
-杀人者是成年的,理智健全的,故意杀人的。儿童或精神失常者,或误杀者不需要偿命,但必须交纳血金。
-犯罪事发时,被害者与杀人者是同等的,即信仰相同的。穆斯林不为非穆斯林偿命。但与此相反,非穆斯林因杀穆斯林而必须偿命,男人杀女人必须偿命,女人杀男人也必须偿命。
不论穆斯林是男人或女人,也不论否认者是受到保护的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或同盟者,或寻求保护者,或战斗者,或叛教者。
F-如果缺了以上的何如一个条件,那么,都不需要偿命,而应交纳沉重的血金。
-清高的真主说:
1-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 (ﮉ ﮊ ﮋ ﮌ ﮍ ﮎ ﮏ ﮐﮑ ﮒ ﮓ ﮔ ﮕ ﮖ ﮗﮘ ﮙ ﮚ ﮛ ﮜ ﮝ ﮞ ﮟ ﮠ ﮡ ﮢ ﮣﮤ ﮥ ﮦ ﮧ ﮨ ﮩﮪ ﮫ ﮬ ﮭ ﮮ ﮯ ﮰ ﮱ ﯓ) ]البقرة: 178[.
【[178]信道的人们啊!杀人偿命已成为你们的定制,公民抵偿公民,奴隶抵偿奴隶,妇女抵偿妇女。如果尸亲有所宽赦,那么,一方应依例提出要求,一方应依礼给予赔偿,这是你们的主所降示的减轻和慈恩。事后,过分的人,将受痛苦的刑罚。】[⑤]
-艾布朱海法(愿主喜悦他)的传述,他说:
2- وعن أبي جحيف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 قال: قُلْتُ لِعَلِيٍّ: هَلْ عِنْدَكُمْ كِتَابٌ؟ قَالَ: لَا، إِلَّا كِتَابُ اللهِ أَوْ فَهْمٌ أُعْطِيَهُ رَجُلٌ مُسْلِمٌ، أَوْ مَا فِي هَذِهِ الصَّحِيفَةِ، قَالَ: قُلْتُ: فَمَا فِي هَذِهِ الصَّحِيفَةِ؟ قَالَ الْعَقْلُ وَفَكَاكُ الْأَسِيرِ، وَلَا يُقْتَلُ مُسْلِمٌ بِكَافِرٍ».متفق عليه
我曾经问阿里:“你们跟前有书吗?"阿里说:“除了真主的经典,或真主赐予穆斯林的理解力,或剑上挂着的几张书写的纸外,我们没有其它的书。"他说:我问:“那几张纸上写的是什么呢?"阿里说:“血金,释放俘虏,穆斯林不为否认者偿命。"[⑥]
F-杀人偿命的条件
-受害者的家属是理智健全的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的儿童,或受害者的家属不在时,那么,应关押犯罪嫌疑人,直到小孩成年;或受害者的家属归来,受害者的家属可以让凶手偿命,或交纳血金;或原谅凶手,这是最好的。
如果凶手是儿童或精神失常者,那么,不需要等待,也没有要求他偿命的权利,更不能那样做。
-受害者所有的家属都一致要求凶手偿命,不允许其中的部分家属要求偿命而另一部分反对。如果其中有一人赦免了凶手,那么,就不需要抵命,而应交纳沉重的血金。
-保证在执行偿命时不伤及到无辜,如果是对孕妇执行偿命的法律时,必须要等到她分娩,并在她哺乳孩子的初乳之后;如果没有找到人哺乳孩子,那么,应延缓到孩子断奶之后。
F-如果确定了这些条件,允许偿命;否则,就不允许偿命。
F-杀人者是儿童或精神失常者的断法
如果儿童或精神失常者杀了人,不允许要求他俩偿命,但必须从他俩的钱财中交纳血金,血金由他俩的家长负责。谁命令儿童或精神失常者杀某个人,然后杀了那个人,那么,应由命人杀人者一人偿命,因为被命令者只是他的工具。
F-参与杀人的断法
如果某人抓住另一个人,然后第三者故意将其杀害,那么,杀人者应当偿命;至于抓人者,如果他知道凶手将要杀害被抓的人,那么,两人一起偿命;如果他不知道凶手将要杀害被抓的人,那么,法官可以酌情将其监禁,进行教育。
F-被迫杀人的断法
谁被迫地杀害无辜者,那么,两人都应当偿命。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ﯔ ﯕ ﯖ ﯗ ﯘ ﯙ ﯚ ﯛﯜ) [البقرة: 179].
【[179]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在抵罪律中获得生命,(以此为制),以便你们敬畏。】[⑦]
F-蒙昧时代裁决的断法
在许多非穆斯林国家里对凶手的惩罚是将其监禁,以终身监禁作为对他的仁慈,但却不怜悯那些失去生命的被害人,更不怜悯被害者的家人和孩子——那些失去支柱和抚养者的人们;更不去会体谅因这些罪犯而担心自己的生命,名誉和财产的人们。因此而增加了邪恶,杀戮增多,犯罪形式多样化。人类只有根据真主的裁决才能得以改善。
清高的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ﯾ ﯿ ﰀ ﰁ ﰂ ﰃ ﰄ ﰅ ﰆ ﰇ ﰈ ﰉ) [المائدة: 50].
【[50]难道他们要求蒙昧时代的律例吗?在确信的民众看来,有谁比真主更善于判决呢?】[⑧]
F-确定偿命
根据以下事项确定偿命:
-凶手承认杀人。
-或有两个公证的人作证,或重复发誓他杀了人。托靠真主,我们将在下文阐述。
F-实施偿命
一旦证据确凿,被害者的家人向领袖要求偿命,那么,领袖或他的代理人必须执行;也只有领袖或他的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行刑,只能用利剑或类似的砍他的脖子,或用凶手杀人的方式行刑,例如:他用石头砸被害人的头部而导致其死亡的,也应用同样的方式,直到他死亡。
-善达迪·本·奥斯(愿主喜悦他)的传述,他说:我从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那里背记了两句话,使者说:
1- عن شداد بن أوس رضي الله عنه قال: ثنتان حفظتهما ع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ـال: «إنَّ الله كَتَـبَ الإحْسَانَ عَلَى كُلِّ شَيْءٍ، فَإذَا قَتَلْتُـمْ فَأَحْسِنُوْا القِتْلَةَ، وَإذَا ذَبَـحْتُـمْ فَأَحْسِنُوا الذَّبْـحَ، وَلْيُـحِدَّ أَحَدُكُمْ شَفْرَتَـهُ فَلْيُرِحْ ذَبِيحَتَـهُ». أخرجه مسلم.
“真主规定当善待万物,你们对犯人执行死刑时,当选择最好的方法;你们宰牲时,也当选择最好的方法,你们当磨快刀,当宰的轻快。"[⑨]
-艾奈斯(愿主喜悦他)的传述,有个犹太人用两块石头打伤了一个女仆人的头,有人问她:
2- وعن أنس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أَنَّ يَهُودِيًّا رَضَّ رَأْسَ جَارِيَةٍ بَيْنَ حَجَرَيْنِ، قِيلَ: مَنْ فَعَلَ هَذَا بِكِ؟ أَفُلَانٌ أَفُلَانٌ! حَتَّى سُمِّيَ الْيَهُودِيُّ، فَأَوْمَأَتْ بِرَأْسِهَا، فَأُخِذَ الْيَهُودِيُّ فَاعْتَرَفَ، فَأَمَرَ بِهِ النَّبِيُّ ﷺ فَرُضَّ رَأْسُهُ بَيْنَ حَجَرَيْنِ. متفق عليه
“谁打伤了你?是某某人、某某人吗?"直至提到那个犹太人的名字时,女仆人点点头称是,那个犹太人被带来后,他招认了事实,然后先知(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命人用那两块石头打破了犹太人的头。"[⑩]
F-实施处罚时对罪犯所做的事项
如果必须处罚,那么,就应以偿命或非偿命的方式惩罚犯罪者。
不允许在处罚中为了不让罪犯感到痛苦而对其使用麻醉,因为如果对其使用药物麻醉,那么,处罚就没有达到公正,因为他打死或打伤别人,或打断别人的肢体时,并没有使用麻醉,因此,对其执行处罚时也不允许使用麻醉。
针对所有犯罪者执行法律时都是同样,不允许使用麻醉,以便受到呵斥与疼痛,从而远离犯罪。
F-被害者的家属
就是有权要求凶手偿命,或原谅凶手的人:
他们是被害者所有的遗产继承人,不论男女老少,如果他们全部都选择了偿命,那么,就必须执行;如果他们全部都选择了宽恕凶手,那么,就不需要执行偿命;如果其中一人宽恕了凶手,那么,也不需要执行偿命,即使其余的人没有原谅也罢!
应当特别慎重地选择放弃偿命的处罚,以免由于过多地宽恕而导致社会的动荡。宽恕:是专归于男性亲属的权力。
F-故意杀人的血金
如果被害者的家属接受血金,不要罪犯偿命时,那么,血金必须从罪犯的财产中支付,它是一百峰骆驼,因为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曾说:
قال رسول الله ﷺ: «مَنْ قَتَلَ مُؤْمِناً مُتَعَمِّداً دُفِعَ إلَى أَوْلِيَاءِ المَقْتُولِ، فَإنْ شَاءُوا قَتَلُوا، وَإنْ شَاءُوا أَخَذُوا الدِّيَةَ وَهِيَ ثَلاثُونَ حِقَّةً، وَثَلاثُونَ جَذَعَةً، وَأَرْبَـعُونَ خَلِفَةً، وَمَا صَالَـحُوا عَلَيْـهِ فَهُوَ لَـهُـمْ، وَذَلِكَ لِتَشْدِيدِ العَقْلِ». أخرجه الترمذي وابن ماجه
“谁故意杀了一位信士,就把他交给被害者的家属,如果他们愿意,可以杀了他偿命;如果他们愿意,可以接受血金,即三十峰三岁的骆驼,三十峰四岁的骆驼,四十峰怀孕的母驼。他们可以随意和解,因为他属于他们的,那就是血金。"[11]
F-被害者的家属接受故意杀人者交付的血金,血金并不是杀人必须要交纳的血金,但它只是替代杀人抵命而已。被害者的家属可以自行调解,或拿取比此更多或更少的血金,但如果是为了实现利益,宽恕是最好的。
F-故意杀人应交纳的血金数额
现今如果在沙特阿拉伯王国故意地杀了人,然后被害者的家属宽恕了凶手,不要其偿命了,那么,男穆斯林的血金是十一万沙币,女穆斯林的血金是五万五千沙币。
被害者的家属可以要求更多的,或更少的,或宽恕凶手,因为他们有这个权力。
F-故意杀人的断法
-如果是集体杀了一人,他们只交付一个人的血金,如果不要求抵命;如果命令一个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或承担责任但不知道是犯法的人去杀了人,那么,偿命或血金全由命令者承担;如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奉命者知道是犯法,但他还是去杀了人,那么,一切后果由他自己承担。
-如果两人一快杀了一个人,其中的一人不需要抵命,即使是他单独杀的人也罢!如疯子与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一起,或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一起杀了一个非穆斯林,那么,应由疯子的伙伴与非穆斯林负责偿命,而另一人应量刑处罚。如果是交纳血金,那么,他俩每人各交纳一半。
-当凶手故意杀害了他自己对其享有继承权的人,那么,他就失去了享有的继承权。
F-重复发誓:就是在诉讼中反复发誓某人杀害了无辜者。
F-重复发誓的断法
如果发现尸体而不知道凶手是谁,但又没有证据控告某人,那么,法律规定了重复发誓,接受原告诚实的证据。
F-重复发誓的条件
存在敌对,或被告是众所周知的凶手,或不和,如分裂造成死亡的事实。污蔑:就是伤害过他人的名节,死者家属一致控告他。
F-重复发誓的形式
当重复发誓的条件具备时,由原告开始,五十名男子分别发五十次誓(某某人是杀人凶手),然后确定处罚。如果他们拒绝发誓,或不够五十个人,那么,如果被告愿意,他们可以发五十次誓;如果被告发了誓,那么,他们就清白了。
如果被害者的继承人拒绝或不愿接受被告的发誓,那么,伊玛目可以从国库中支付血金,不能让被害者的血白流。
F-故意自杀的断法
禁止人类用任何方式自杀。故意自杀者的惩罚是永久的火狱。
-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他)的传述,先知(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1- عن أبي هرير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عن النبي ﷺ قال: «مَنْ تَرَدَّى مِنْ جَبَلٍ فَقَتَلَ نَفْسَهُ، فَهُوَ فِي نَارِ جَهَنَّمَ يَتَرَدَّى فِيهِ خَالِداً مُـخَلَّداً فِيهَا أَبَداً، وَمَنْ تَـحَسَّى سُمّاً فَقَتَلَ نَفْسَهُ، فَسُمُّهُ فِي يَدِهِ يَتَـحَسَّاهُ فِي نَارِ جَهَنَّمَ خَالِداً مُـخَلَّداً فِيهَا أَبَداً، وَمَنْ قَتَلَ نَفْسَهُ بِحَدِيدَةٍ، فَحَدِيدَتُـهُ فِي يَدِهِ يَـجَأُ بِـهَا فِي بَطْنِـهِ فِي نَارِ جَهَنَّمَ خَالِداً مُـخَلَّداً فِيهَا أَبَداً». متفق عليه
“谁从山上摔死自己,那他在火狱中永远摔自己,永居火狱;谁如果是服毒自尽,那他在火狱中永远服毒,并永居火狱;谁是用铁器自尽的,那他在火狱中,铁器就一直在他手中刺向他的胸腹,他永居火狱。"[12]
-艾布白克尔(愿主喜悦他)的传述,他说:我听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2- عن أبي بكر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 قال: سمعت رسول الله ﷺ يقول: «إِذَا الْتَقَى الْمُسْلِمَانِ بِسَيْفَيْهِمَا فَالْقَاتِلُ وَالْمَقْتُولُ فِي النَّارِ» قُلْتُ يَا رَسُولَ اللهِ هَذَا الْقَاتِلُ فَمَا بَالُ الْمَقْتُولِ قَالَ :«إِنَّهُ كَانَ حَرِيصًا عَلَى قَتْلِ صَاحِبِهِ». متفق عليه
“如果两个穆斯林以剑相见,那么,杀人者和被害者都进火狱。"我说:“主的使者啊!杀人者该进火狱,为何被害者也要入火狱呢?"使者说:“因为他也渴望杀死他的对手。"[13]
F-故意杀人者忏悔的断法
如果故意杀人者忏悔了,真主就会饶恕他,但他的忏悔不能使他免受偿命的处罚。因为那是人的权利。故意杀人关系到三种权利:
真主的权利,被害人的权利,被害人家属的权利。
如果凶手自愿地选择向被害人的家属自首,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害怕真主的惩罚,诚心忏悔,真主的权利因忏悔而免除,被害人家属的权利因交纳血金,或自行调解,或原谅凶手而免除。剩下的就是被害者的权利。
忏悔的条件是要求使其成为合法的,但在这里是办不到的。一切都在超绝万物的真主的意欲之下,安拉的仁慈包容一切。
2-过失杀人
F-过失杀人:通常旨在伤害无辜的人,而非杀害人,然后导致受害人死亡。如用鞭子,或小棒,或拳头等打非致命处而导致死亡的。
故意打人,但不是故意杀人,被称为过失杀人,不需要偿命。
F-过失杀人的断法
过失的断法:是非法的,因为伤害了无辜的人。
过失杀人必须交纳血金和错误的罚赎。至于侵犯性地故意杀人,没有赎罪,因为凶手罪恶的严重性与可恶性是不能用赎罪而消除的。
F-过失杀人必须交付以下沉重的血金和罚赎
1-沉重的血金:一百峰骆驼,其中有四十峰是孕驼, 因为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曾说:
قال رسول الله ﷺ: «... أَلا إنَّ دِيَــةَ الخَطَــأِ شِبْــهِ العَمْدِ مَــا كَانَ بِالسَّوْطِ وَالعَصَا مِائَـةً مِنَ الإبـلِ: مِنْـهَا أَرْبَـعُونَ فِي بُطُونِـهَا أَوْلادُهَا». أخرجـه أبـو داود وابـن ماجـه.
“……的确,用鞭子或棍子过失杀人的血金是一百峰骆驼,其中有四十峰是孕驼。"[14]
F-凶手的族人承担这份血金,或与其等值的,如上所诉;这种血金可以延至三年。
2-罚赎:就是释放一名归信的女奴,如果没有能力完成,那么,就应连续封两个月的斋。
F-杀人裁决多样性的根源
过失杀人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偿命,因为罪犯目的不是杀人,但必须交纳血金。为了担保被伤害的生命,必须交纳沉重的血金,因为存有侵犯的念头,血金由凶手的族人支付,因为他们是同情和援助的人;罪犯也必须亲自以释放奴隶或封斋交纳罚赎,以此消除罪过。
F-被害人的家属宽恕地不拿血金属于嘉行,如果他们宽恕了罪犯,那么,血金就取消了,但罪犯必须交纳罚赎。
F-尸检的断法
在必要的时候允许解剖尸体,如为了破案,或找出死亡的原因,但必须保护死者的权力,以及维护社会免遭危险的疾病。
同样,必要时允许解剖非穆斯林的尸体查找病因,以及在医学领域学习和教学。
F-暗杀的断法
暗杀:指利用阴谋和欺骗手段的蓄意谋杀,或通过被害者对暗杀凶手的信任;如欺骗某人,把他带到没人看见的地方,然后将其杀害,或强行掠夺他人的财物,然后将其杀害,以免别人向他索取或揭露其丑行等等。
这种暗杀行为都属于大罪之一,无论凶手是穆斯林或者是非穆斯林都要被处死,因为它属于真主的法度,而不是偿命,不接受也不允许任何人的宽恕,被害人的家属没有选择权。
F-谁为了使自身脱离坏人,从而打死或打伤坏人的肢体,都不需要交纳血金。
3-误杀
F-误杀:就是误杀者做自己的事情,如打猎或射击目标,却打中了无辜的人,从而致其死亡。这包括:儿童和疯子的故意杀人,以及因缘由杀人。
F-误杀的种类
误杀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凶手承担罚赎,血金由凶手的族人交付
这里指的是信士的误杀,而非在战争的队伍中,或被杀者是来自与我们之间有盟约的民族,那么,血金应由凶手的族人交付,凶手承担罚赎,具体如下:
-减轻的血金:是一百峰骆驼。
阿慕鲁·本·阿税(愿主喜悦他)的传述:
عن عمرو بن العاص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أ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ضَى أَنَّ مَنْ قَتَلَ خَطَأً فَدِيَتُـهُ مِائَةٌ مِنَ الإبلِ ثَلاثُونَ بِنْتَ مَـخَاضٍ، وَثَلاثُونَ بِنْتَ لَبُونٍ، وَثَلاثُونَ حِقَّةً، وَعَشْرَةٌ بَنِي لَبُونٍ ذَكرٍ. أخرجه أبو داودوابن ماجه
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判决误杀他人者,其血金是一百峰骆驼,三十峰一岁的母驼,三十峰两岁的母驼,三十峰三岁的骆驼,十峰两岁的公驼。[15]
F-这种血金由凶手的族人承担,或血金的价值根据各个时代而定。例如现今在两禁地误杀的血金是十万沙币,误杀妇女的血金是五万沙币,这种血金可延至三年付清。
-罚赎:释放一名皈依伊斯兰的女奴隶,如果没有能力,当连续封两个月的斋。罚赎必须从罪犯的私人财产中支付,以此消除他的罪过。
F-受害者家属宽恕罪犯,放弃血金,属于嘉行,如果能以此实现裨益,他们将获得伟大真主的回赐。如果他们原谅了罪犯,那么,就不用交纳血金,但罪犯必须交纳罚赎。
第二部分:只需交纳罚赎
在非穆斯林国家死于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战斗中被误认为卡费尔的穆斯林,杀人者不用交纳血金,但必须交纳罚赎:释放一名皈依伊斯兰的女奴隶,如果没有能力,当连续封两个月的斋。
清高的真主说: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ى: (ﭑ ﭒ ﭓ ﭔ ﭕ ﭖ ﭗ ﭘ ﭙ ﭚ ﭛ ﭜ ﭝ ﭞ ﭟ ﭠ ﭡ ﭢ ﭣ ﭤ ﭥ ﭦ ﭧ ﭨ ﭩ ﭪ ﭫ ﭬ ﭭ ﭮ ﭯ ﭰ ﭱ ﭲ ﭳ ﭴ ﭵ ﭶ ﭷ ﭸ ﭹ ﭺ ﭻ ﭼ ﭽ ﭾ ﭿ ﮀ ﮁ ﮂ ﮃ ﮄ ﮅ ﮆ ﮇ ﮈ ﮉ ﮊ ﮋ ﮌ ﮍ ﮎ ﮏ ﮐ ﮑ ﮒ) [النساء: 92].
【[92]信士不致于杀害信士,除非是误杀。谁误杀一个信士,谁当释放一个信道的奴隶,并以血锾交付尸亲,除非他们自愿让与。被杀的信士,如果他的宗族是你们的敌人,那么,凶手应当释放一个信道的奴隶。如果被杀者的宗族是你们的盟友,那么,凶手应当以血锾交付尸亲,并释放一个信道的奴隶。谁不能释放奴隶,谁当连续斋戒两月,这是因为真主准许他悔过自新。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16]
F-替亡人补斋的断法
身负主命斋而去世的人,如莱麦丹月的斋,或连续封两个月的罚赎斋,或许愿斋,都不外乎以下两种情况:
-要么是他有能力封的斋而没有封,那么,由其某继承人或所有的继承人分担替他还补,但其条件是连续封斋,第一天,第二天,直到封完。
-如果是因为法律允许的条件而没有封的斋,如生病等,那么,并不是必须要替他还补斋戒,或供给穷人吃饭。
阿依莎(愿主喜悦她)的传述,主的使者(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عن عائشة رضي الله عنها أن رسول الله ﷺ قال: «مَنْ مَاتَ وَعَلَيْـهِ صِيامٌ صَامَ عَنْـهُ وَلِيُّـهُ». متفق عليه
“身负主命斋戒而去世的人,他的继承人可以替其还补。"[17]
F-凶手的族人
过失杀人或误杀的血金由罪犯的族人担负,但罪犯必须亲自承担罚赎。族人:是指所有男性的族人,不论远近,在场的或不在场的,从最近的开始,然后依此类推,他们是凶手的长辈而非晚辈。凶手的族人承担超过三分之一的血金。
F-族人不承担的血金
族人不承担故意杀人的血金,不承担奴隶的血金,不论他是凶手或被害者,也不承担少于三分之一的血金,如打碎一颗牙齿等。族人不需要调解,也不需要认罪。
家族中未成年的人,女人,穷人,以及与凶手不同信仰的人不承担血金。
[①]《妇女章》第93节
[②]《黄牛章》第237节
[③]《布哈里圣训集》第6880段,《穆斯林圣训集》第1355段,原文出自《穆斯林圣训集》
[④]《穆斯林圣训集》第2588段
[⑤]《黄牛章》第174节
[⑥]《布哈里圣训集》第111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1370段
[⑦]《黄牛章》第179节
[⑧]《筵席章》第50节
[⑨]《穆斯林圣训集》第1955段
[⑩]《布哈里圣训集》第2413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1672段
[11]优良的圣训,《提勒秘日圣训集》第1387段原文出自《提勒秘日圣训集》,《伊本马哲圣训集》第2626段
[12]《布哈里圣训集》第5778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109段
[13]《布哈里圣训集》第6365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2888段
[14]正确的圣训,《艾布达吾德圣训集》第4547段,原文出自《艾布达吾德圣训集》,《伊本马哲圣训集》第2628段
[15]优良的圣训,《艾布达吾德圣训集》第4541段,《伊本马哲圣训集》第2630段
[16]《妇女章》第92节
[17]《布哈里圣训集》第1952段,《穆斯林圣训集》第1147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