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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包含了以下内容:量刑处罚的定义•伊斯兰对罪犯惩罚的种类•量刑处罚合法性的哲理•量刑处罚的种类•量刑处罚的断法•量刑处罚的方式•量刑的惩罚•亲吻不合法的女性并忏悔者的罚赎。

    量刑处罚

    ﴿ التعزير ﴾

    ] 中文 – Chinese - صيني ]

    穆罕默德•本•伊布拉欣•本•阿布杜拉•艾勒图外洁利

    翻译艾布阿布杜拉·艾哈默德·穆士奎

    校正:李清霞

    2011 - 1432

    ﴿ التعزير ﴾

    « باللغة صينية »

    محمد بن إبراهيم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تويجري

    ترجمة: أحمد بن عبد الله الصيني

    مراجعة: لي تشنغ شيآ

    2011 - 1432

    F-量刑处罚:就是指在法律中没有提到对犯罪者的处罚,或偿命,或罚赎的规定。

    F-伊斯兰对罪犯的惩罚有三种

    Œ-其中有法律规定处罚的。如通奸,盗窃,故意杀人等,这种不包括罚赎或量刑处罚。

    -其中有规定交纳罚赎,但没有规定处罚的,如在受戒期间或在斋月的白天发生房事,或误杀等,这些都应交纳罚赎。

    Ž-其中没有规定处罚或交纳罚赎的,如酒,毒品等类似的,这种需要量刑处罚。

    F-量刑处罚合法性的哲理

    伟大的真主为那些破坏伊斯兰民族基石的犯罪行为制定了不可增减的刑法,以此保护信仰,生命,财产,名誉和理智,为此规定了制止的处罚,它是这个民族遵循真主规定的法律而得以生存的根本。

    这些处罚都是有条件和定律的,有些不能确定时,就由法定的处罚转变为伊玛目决定的非法定的处罚,这就是量刑处罚。

    F-量刑处罚的断法

    对于一切没有法定的处罚,也没有罚赎的违法乱纪中,量刑处罚是必须的,不论是被禁止的行为,或者是放弃主命,如没有构成法定处罚的享受,或没有达到断手数额的偷盗,或没有达到法定处罚的人身侵犯,女同性恋,非通奸的诽谤罪等等;或有能力而放弃应尽的职责者,如还债,或归还受托物与寄存物,或归还掠夺或侵占他人的财物等。

    任何人犯了并没有法律规定处罚的违背行为,然后他忏悔了,那么,就不需要对他执行量刑处罚了。

    F-量刑处罚的种类

    量刑处罚分为两种:

    Œ-教育式量刑处罚:如父亲因教育子女,丈夫教育妻子,主人教育仆人,在没有违背禁令时,不允许处罚超过十鞭,因为先知(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说:

    قال النبيُّ ﷺ: «لا تَـجْلِدُوا فَوْقَ عَشْرَةِ أَسْوَاطٍ إلا فِي حَدٍّ مِنْ حُدُودِ الله».متفق عليه

    “除非是真主所规定的处罚外,你们打人不能超过十鞭。"[①]

    -惩罚式量刑处罚:这种允许法官根据裨益,需要与罪行的轻重而增加处罚,不论多少,它没有固定的限度。如果是对其有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如通奸,盗窃等,则不允许使用量刑处罚。

    F-量刑处罚的方式

    量刑处罚汇集了各种处罚,以忠告,劝诫,绝交,谴责,恐吓,警告,撤销职务开始,最后以最严厉的刑罚,如拘禁,鞭刑。也许会因为公众利益而判其死刑,如处死奸细,或制造异端者,或严重犯罪者。

    量刑处罚也可以公开其罪行,或罚款,或流放。

    F-量刑的惩罚

    量刑处罚就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对其处罚的限度,法官可以选择适合罪犯的刑罚惩治他,如上所述,但前提是不允许超越真主所命令的或禁止的范畴,那可以根据不同的地方,时间,人民,罪行和条件而不同。

    F-亲吻不合法的女性并忏悔者的罚赎

    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悦他)传述,曾有一男子吻了某女子,然后他来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先知(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接着真主降示了这节经文:

    عن ابن مسعود رضي الله عنه أَنَّ رَجُلاً أَصَابَ مِن امْرَأَةٍ قُبْلَةً، فَأَتَى النَّبِيَّ ﷺ فَأَخْبَرَهُ، فَأَنْزَلَ اللهُ: (ﮩ ﮪ ﮫ ﮬ ﮭ ﮮ ﮯ ﮰ ﮱ ﯓ ﯔ ﯕ ﯖ) [هود: 114]. قَالَ الرَّجُلُ: يَا رَسُولَ الله أَلِيَ هَذَا؟ قَالَ: «لِـجَـمِيعِ أُمَّتِي كُلِّـهِـمْ». متفق عليه

    【你当在白昼的两端和初更的时候谨守拜功,善行必能消除罪行。】男子问:“主的使者啊,这是专门针对我的的吗?"先知回答说:“这是针对我的整个民族。"[②]

    [①]《布哈里圣训集》第6850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1708段

    [②]《呼德章》第114节,《布哈里圣训集》第526段,原文出自《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第2763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