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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讲述信守约言的小册子当中,有类似如此的言词:(我以我的名誉承诺,我将为安拉、国家和领袖而努力完成我所肩负的使命,我无论何时都将为人们服务,我将执行约定的章程。)对此教法有何规定?

    以非安拉之名义(父亲、领袖、权贵等)的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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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القسم بغير الله من أب وزعيم وشرف وجا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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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 1436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以非安拉之名义(父亲、领袖、权贵等)的发誓

    问:在一些讲述信守约言的小册子当中,有类似如此

    的言词:(我以我的名誉承诺,我将为安拉、国

    家和领袖而努力完成我所肩负的使命,我无论何

    时都将为人们服务,我将执行约定的章程。)对

    此教法有何规定?

    答:一切赞颂全归安拉。

    第一:教法禁止以非安拉的名义发誓,如父亲、领袖及权贵等。因圣人(安拉的称赞,祝福与平安属于他)说过:“谁要发誓,就让他以安拉的名义发誓,否则他应谨言。”(布哈里、穆斯林两圣训集公认的可靠的圣训)又说:“除以安拉的名义以外不要发誓。”(记载于奈萨宜圣训集中)又说:“谁以非安拉的名义发誓,他已举伴主。”

    第二:穆斯林不应当在建立约定时将安拉与他物一起相提并论,如国家、王权或领袖等,而他应当说:在与安拉的约定之下,我将努力完成我的使命,只为了谋取安拉的喜悦,此外我将努力服务于我的祖国,为穆斯林大众服务,在不违反安拉的律法的情况下,我将执行约言所规定的章程。

    第三:一切工作必须以符合教法作为根本原则,不应责成自己为了国家、团体的利益而做违反教法的事情。

    安拉是成功的掌握者。

    教法裁决常委会